江苏省靖江市外经贸局工作职能
2005-07-18 10:05  靖江市外经贸局办公室



  1、根据国家、省、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本市国民经济计划要求,负责组织编制我市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报有关部门综合平衡,并协调处理编制、执行规划和计划中发生的问题;监督检查本市各类对外贸易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全面完成各类对外经贸任务的情况。

  2、根据国家有关对外经济贸易体制改革和其他重大改革的规定,研究提出我市的贯彻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3、领导和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或报批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管理委直属或委托管理外经贸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监督检查全市各类对外经贸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贸易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本市实际制订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法;管理并上报全市对外经贸的各项统计、财务报表。

  5、对全市各类对外经贸企业,包括本市驻境外经贸机构和企业进行行业指导和归口管理;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报批设立国内各类对外经贸企业及境外企业,申领海外企业批准证明书,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和报批管理全市企业的对外经营权、国际货运代理权、国际广告经营权和国际展览经营权;负责进出口业务管理,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的限额和配额管理;审查进口订货合同,审批或报批来料、进料加工和补偿贸易项目,参与审批地方技术引进合同;归口管理国际招标工作。

  6、负责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全市对外贸易、利用外资、补偿贸易、国际租赁、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对外援助、接受联合国多边、政府多边和民间等国际援助,以及其它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涉外经济业务。

  7、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负责或牵头与有关部门一起采取联合会办形式审批、报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章程,颁发批准证书。组织对外招商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外资项目的综合编制、招商组织和谈判签约。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综合管理,监督合同、章程执行和资金到帐情况,进行开业投产验收,管理进出口业务,接受企业投拆和调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法令等情况,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规章。负责转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申请并负责实施管理,负责其他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对外借款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

  8、负责对外经贸外事管理工作。审批和办理邀请客商来华业务,负责对外经贸活动出访团组和劳务出国任务的初审。负责组织指导和归口管理本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负责接待外国和地区来访的经济贸易代表团、组,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我市对外经贸方面的涉外事项。负责审核、报批和归口管理设在本市的外商、侨商、港澳台商常驻代表机构,处理常驻机构和人员的有关涉外事项。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外国人在本市就业的管理。

  9、组织本市有关国际贸易方面研讨活动及信息交流工作,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培训外经贸人才。

  10、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归口、代管、直属部门和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11、管理和指导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贸促分会、国际商会分会的工作。

  12、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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